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同事的好评,表现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素质,彰显了新时期司法行政人员的风采。
他说:“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军转干部,干好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是最光荣和神圣的!他就是包头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杨豪。
真情服务做社区群众的知心人
杨豪有11年的军旅生涯,从部队转业到包头市司法局,并在多个部门工作过。无论在任何工作岗位,他始终以一个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责任与担当。
2011年,杨豪从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包头市劳教所)调回司法局机关工作,任离退休工作科科长。2013年,恰逢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工作进入“百日攻坚”阶段,他被司法局推荐到“百日攻坚”小组。在工作的第一天,杨豪就深深感觉到了压力大、责任大。面对拆迁户的抱怨、牢骚,他尽可能地去安慰、理解和包容。
接近群众、融入群众。每次入户,遇到情绪激动的居民,他就硬着头皮去听,等居民牢骚发够了,解了气,气氛稍有缓和时,他就见缝插针地讲解棚户区搬迁改造的政策。一遍又一遍讲解政策的利好、未来发展的前景以及居住环境的改善等,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政府工作人员是在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
对于拆迁户的合理要求,他有求必应,不挑时间,不怕脏乱差,不怕下班晚,事必躬亲,渐渐地赢得了居民们的理解和配合,拆迁的居民都愿意“听他的”,他的工作开展异常顺利。
“以诚感人、以心换情”。回想起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百日攻坚”战时,他深有感触地讲道,“只有强烈的责任心,用真情为群众办实事,没有做不好的工作……”
因为在拆迁工作中的突出表现,杨豪被包头市委、政府评为2013年度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百日攻坚”先进个人。
规范执法做矫正工作的明白人
2016年,杨豪担任包头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在这个新的岗位上,他积极钻研,勤奋进取,深入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上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新思路,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个人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硬从一个“门外汉”变成了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推动了包头市社区矫正工作向着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更加安全的方向发展。
没有合适的集中教育管理场所,就无法满足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开展以来,他把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了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上,制定了包头市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并与各旗县区积极沟通、反复协调,尽最大能力推动各旗县区认真落实。为了解决东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资金问题,他一次次与东河区司法局协调,多方筹措资金建成了功能齐全的东河区社区矫正中心。目前,包头市10个旗县区全部建成了面积达320平方米的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从排名靠后跃居全区前列。
依托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他大力推行社区矫正管理信息化建设,将所有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考核、监管全部纳入智能化一体平台,进一步提升了监控效果,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工作从“人防”向“技防”的重大转变。有效提高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控和管理能力,使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在他担任社区矫正管理支队支队长的三年时间里,作为市级矫正机构负责人,他始终把监督、指导落到实处,针对执法文书、执行档案和执法流程上存在的不够严谨规范等问题,积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对全市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每逢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便深入基层一线实地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三年里,他走遍了全市85个基层司法所,督查指导工作100余次,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化的提升。
2018年,他被包头市司法局评为2018年度优秀公务员,并带领社区矫正管理支队荣立集体二等功。
爱岗敬业做规范建设的带头人
“无论什么岗位,什么工作,要干就把它干好。”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一路走来的每个岗位上,都有他散发光芒的影子。
2019年是司法行政机构的改革之年,这一年,他又被委派到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任科长,负责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人民监督员及人民陪审员管理等工作,是司法局与基层联系最多的科室。在新的岗位上,他又一次选择重新开始学习,不断熟悉各类业务。
此时,正值包头市司法所达标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关键时期。他一手抓业务学习,一手抓司法所建设,并按照自治区要求,开展了以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他带着大家深入基层,足迹遍布全市每个司法所,使司法所各项工作和所务管理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全面提升了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到2020年底,全市85个司法所全部达到一级司法所建设标准,达标率达到100%。2019年,全市3名司法所所长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司法所所长”荣誉称号;1名司法所所长被司法部授予“大排查、大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先进个人;杨豪也被评为2019年度优秀公务员。
倾情帮扶做帮教对象的贴心人
瘦弱的身躯躺在床上,说话模糊不清,但是他知道,他终于又回到家里了。这一切,都要感谢包头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的工作人员。他刑满释放,身患重病,生活拮据的家人难以负担,不愿意接纳他。为了做好衔接安置工作,杨豪和同事们一趟又一趟地跑,一遍又一遍地去做家属的工作,又多方协调当地政府部门,为其争取了低保和相关政策补贴。无数次奔忙后,其家人终于同意将他接回了家。
这只是安置帮教工作中的一个普通的事例。
2020年疫情期间,包头市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52名。在这一特殊时期,如何把刑满释放人员衔接、防控、帮扶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作为全市安置帮教工作的负责人,他清醒地认识到,刑满释放人员多为跨地区流动人员,所以疫情期间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意义尤为重大,为保障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无缝衔接,他要求旗县区司法局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以战时状态的最高标准配合监管场所完成这一特殊任务。
为防止安置帮教工作出现走形式、走过场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他采取一看(仔细看档案)、二问(询问每天对接情况)、三访(实地走访帮教对象)的形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在严格管控特殊人群的同时,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重拾生活信心,彰显了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关心关怀。“没想到你们为我做了这么多事情,太感谢了,疫情结束后我一定去找一份工作,重新做人,回报社会……”刑满释放人员刘某来到帮教小组为其租好的新家,接过了工作人员递上的“急救款”,眼含热泪地感谢道。
疫情期间,他严格落实特殊时期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制度,坚持“防疫工作重点抓、本职工作不松懈”的原则,靠前指挥,认真部署,使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在接收的152名刑满释放人员中,无疫情流入、无人员感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打赢疫情阻击战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创新机制做化解矛盾的联络人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了结在诉前是群众的所需所盼,更是司法行政工作施政所向。”
2020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包头市司法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实解决公、检、法、司调解资源各自为战、力量分散,调解效果欠佳的问题,他负责起草并与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等部门联合下发了“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意见,形成了运行高效、衔接顺畅的人民调解与公调、诉调、检调相对接。
如何整合三大调解资源和其他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包头市人民调解工作整体上台阶?
杨豪提出了“拓宽领域、完善体系、提升水平”三大目标,先从薄弱环节入手,以点带面、各个突破。自2020年6月起在公安、信访、环保、教育、交通、民政等部门建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共同搭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成立了包头市物业纠纷诉调对接中心、金融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和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等一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拓宽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基层人民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室,对矛盾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前进行调解。推动基层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共防共建共治,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了“公调对接工作室”,实现“联调联动、职能并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调解网络。
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他作为包头市司法局与基层联系最多的科室负责人,全身投入到抗击疫情工作当中。为了减少人员接触,防范病毒传播风险,包头市建立疫情期间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他要求,对于因疫情防控、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等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纠纷,调解员需进行重点防范;人民调解员要通过12348中国法网、人民调解手机APP、微信、腾讯Q Q等方式进行线上排查、咨询和调解;同时,通过电话和互联网,与各乡镇、街道、社区、嘎查(村)调委会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对接,及时有效地完成排查和调处工作,为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他积极响应号召,放弃休假、放弃了与家人团聚的美好时光,主动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工作,踊跃投身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中。由于疫情期间的优秀表现,被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评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