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丽通讯员胡枫)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绑架致人死亡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娄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起骇人听闻的案件发生在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2020年9月1日晚7时许,娄某事先准备好作案工具后,驾驶一辆灰色微型面包车,在行驶至大雁镇某小区路旁停车等待,伺机绑架作案。当晚8时许,当发现孤身一人途径此处的女子李某时,娄某侍机手持木棍恶狠狠地将其打晕在地,然后将其双手反绑拖至面包车内。
当晚11时许,娄某用李某的手机向其丈夫及叔叔勒索30万元赎金。结束通话后,娄某竟残忍地将李某杀害,并迅速将其尸体掩埋。
在随后的9月2日至9月4日三天里,娄某又多次使用被害人李某的手机与其丈夫及叔叔通话,继续索要赎金,并指定交付地点。然而此后,娄某又因害怕自己的罪行败露,并未敢前往取款。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娄某还于2020年8月21日晚10时许,在大雁镇某冷饮厂北侧路段持木棍击打路过的行人刘某头部后,抢走被害人刘某随身携带的华为手机一部。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娄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并杀害被害人的行为构成绑架罪;被告人娄某使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依法应对其数罪并罚。同时,因被告人娄某犯罪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后果严重,应予严惩,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