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送上安全“礼包”守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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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55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5-28

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再一次强调,要把内蒙古建设成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殷切期望,是党中央对内蒙古的发展定位,是内蒙古对国家政治安全、边疆安宁所肩负的义不容辞的使命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深情牵挂内蒙古各族人民,高度重视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两次亲临内蒙古考察指导工作,多次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多次就事关我区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内蒙古的发展定向导航。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不忘嘱托,胸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重大政治责任。

突出政治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呵护“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内蒙古作为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在促进民族团结上具有光荣传统,长期以来拥有‘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要倍加珍惜、继续保持。”内蒙古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早付诸实施的地方,“齐心协力建包钢”“三千孤儿入内蒙”,是新中国民族团结的历史佳话,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见证。

要坚持党的领导,高站位践行总书记指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开辟了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新纪元,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获得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进步。实践充分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不断开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新局面。

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牢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旗帜鲜明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点。认真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促进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强化网络文化建设,让互联网成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突出人民至上的立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打牢助推“中国之治”的重要支点。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深情牵挂内蒙古,高度重视自治区的安全稳定工作,深刻指出“内蒙古是祖国的北大门、首都的护城河,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安宁,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是你们的重大政治责任”,突出强调“内蒙古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做好了,在全国、在国际上都有积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强调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些重要论述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有“人民至上”情怀。政法工作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息息相关,政法工作必须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政法机关要自觉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从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抓起,解决好公共安全、公平正义、权益保障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把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判政法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创造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

要高度重视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全面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等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发挥好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和首都“护城河”的应有作用。

(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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