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讯“胎儿享有继承权吗?”“诉讼时效最长为几年?”“何为居住权?”“什么是自甘风险原则?”近日,在乌兰浩特市五一街办事处山城路社区,50多名居民聚精会神地聆听着民法典讲座,讲师不时与听众互动交流。这场讲座是兴安盟司法局与乌兰浩特市司法局联合开展的民法典“进社区”活动,也是兴安盟民法典讲师团开展集中宣讲的其中一课。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陆海以《我们身边的民法典》为题,围绕民法典7编中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认真讲解。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讲课内容,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的讲课方式吸引了大批群众。期间,兴安盟司法局向社区赠送了民法典宣传挂图,发放了民法典、疫情防控“两法一条例”等宣传书籍。
为进一步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兴安盟司法局组建了民法典讲师团。讲师团由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法官、检察官、律师、司法行政系统普法骨干31人组成。
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兴安盟司法局制定印发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要求各旗县市认真组织开展民法典“六进”集中宣传活动。兴安盟民法典讲师团成员分赴各旗县市,走进农村牧区、街道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军营宣讲民法典,一场场形式各异、别开生面的民法典宣讲活动在兴安大地持续开展。
自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兴安盟共举办集中学习和专题讲座358次,参学人员1.86万余人次;订购民法典书籍8万余本,开展宣传活动512次,发放宣传资料10.6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9万余人次,在全盟营造了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