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公益诉讼,还只是一个停留在纸面上的陌生概念。随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正式确立,公益诉讼迎来了全面发力的历史转折点。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紧抓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秉持先行先试、锐意革新、勇于探索的时代精神,为民代言,敢于亮剑,开创了以公益诉讼护航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创新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创新是引领公益诉讼发展的强大动力,有效的制度机制是推进公益诉讼的重要保证。
早在2017年,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就将公益诉讼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马韵波检察长为组长,陶险峰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建设开展以来,该院党组审时度势、立足实际,把公益诉讼确定为品牌建设项目,先后由具有丰富检察实践经验的副检察长陶险峰、图娜拉担任项目负责人,为公益诉讼品牌的扎实推进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公益诉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司法工作,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极为庞杂。为此,该院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第二检察部为主要办案部门,再从第三检察部中抽调部分业务骨干进行配合,组成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并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入手,从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入手,从加强办案经费保障入手,努力打造一支“术业有专攻”的专业团队。同时,该院还在内部建立了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在挖掘案件线索、现场调查取证、案件移送起诉等环节形成合力,有效增强了各个部门协调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核心作用,切实承担起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职责,该院就上级有关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精神、重要批示及该院的工作思路及时向当地旗委、人大、政府、政法委领导进行汇报,得到了上述单位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同时,该院与行政机关建立了公益诉讼工作联系机制,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平台的建设与应用,有效实现了行政执法信息和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将检察机关职能的“独角戏”变成“大合唱”,在全旗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全民参与”的公益保护大格局。
拓宽渠道广辟案源线索
案件线索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基础,没有线索,公益诉讼就是无米之炊、无源之水。但现实生活中,当面对国家利益、社会公益遭受侵害时,却很少有人主动向检察机关举报或申诉,甚至有一部分人竟然不知道检察机关具有公益诉讼的职能。
为了提高民众知晓度与参与度,打牢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群众基础,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通过制作公益诉讼专题片、发放宣传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镇区出口醒目位置设置大型宣传牌等方式,广泛宣传公益诉讼相关知识。此外,该院还积极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平台,不断拓宽线索收集渠道。
建立“公益诉讼随手拍”线索举报和远程取证平台。群众通过点击鄂托克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公益诉讼”界面,按照相关提示,一分钟就能完成线索举报,不仅操作简单,方便快捷,而且可以做到“有图有真相”;接入旗96615民生诉求“一号通”平台。群众登录“检察院监督”账号就可以查看所反映的事项和处理情况,也可以通过“我要督办”按钮进行督办,在获取公益诉讼线索的同时,还有效促进了民生诉求的及时解决;成立公益诉讼举报中心。中心设在该院12309接待大厅,除直接受理线索举报外,还可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信息查询。
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团队员额检察官李姣告诉记者:“2019年11月21日,群众通过‘随手拍’提供了某皮毛厂院内垃圾如山、老鼠乱窜的线索。我院通过系统快速锁定位置,并准确找到了违法地点。副检察长图娜拉亲自赶往现场勘查,经确定属实后,立即向旗综合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使这一乱象得到了有效治理。”
据统计,仅2020年初至2021年,该院通过“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就收到举报线索30条,通过96615“一号通”平台收到线索40条,通过12309接待大厅收到群众举报线索8件。上述举报线索由专人逐一核实后,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35件。
检察建议赋能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
近年来,鄂托克旗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主要手段作用,注重加强和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尽力把问题解决在诉前阶段,既提升了检察监督的实效性、及时性,又促进了依法行政,保障了民生民利。
为了切实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鄂托克旗检察院主动出击,针对重点单位、特殊领域、关键部位积极开展督查活动,通过深挖细究发现问题、寻找隐患,并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在办案中的效力,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经过不懈努力,该院对某项建设费欠缴线索进行排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1份;对食品安全隐患等线索进行排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份;获取河湖“四乱”、乱建房屋、非法采砂、无证经营等线索数十条,发出检察建议13份;获取国有土地闲置线索数十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份;获取某开发区怠于收取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线索30余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份。同时,该院紧紧抓住检察建议回复期和行政机关承诺的整改期两个时间节点,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了解,全面掌握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坚决杜绝不回复、回复不及时、不整改、整改不彻底等现象发生。
据统计,该院目前累计摸排各类线索260件,归纳案件问题积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其中行政机关整改226件,提起公益诉讼3件,追缴人防费2073万余元,收回税款2136万余元,督促收回闲置土地17处145亩。诉前检察建议已成为该院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保护公益的常态化手段,减少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开创了检察机关公开司法和行政机关严格执法良性互动的新格局。
驰而不息勇担时代使命
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全新职权,肩负着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鄂托克旗检察院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将公益诉讼作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推手”,用“六个第一”的优异战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走出了一条独具地方检察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
2019年1月,该院了解到辖区51家企业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后,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打响了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开展追缴人防费的第一战。
2019年6月,该院针对辖区多家店铺售卖印有人民币图样和伟人肖像祭品的行为,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成为鄂尔多斯市首例维护伟人和人民币形象公益诉讼案。
2019年7月,该院针对辖区45家企业欠缴税款的行为,与税务机关形成合力,通过实地走访、与法人谈话、召开会议、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发起鄂尔多斯市税收领域公益诉案的破冰之战。
2019年8月,该院对一起环境污染案向鄂托克旗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全部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成为全区首例环境污染领域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9年11月,自治区检察院组织三级院对上述案件进行庭审观摩,该院成为全区首家承办环境污染领域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观摩的基层检察院。
2020年3月,该院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活动,特别针对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口腔门诊等开展线索摸排过程中办理的案件被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编入《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指引》。
2020年5月,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周边小卖部放学期间学生扎堆聚集的情况,该院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大对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此案成为鄂尔多斯市首例涉疫情防控(及保护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
2020年11月,该院聚焦《2020年全区河湖治理“秋季”行动》,对该旗黄河流域违法建筑等问题进行跟进监督,并向被监督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目前违建已完成整改任务3件。
2021年3月,该院开展“农资打假”公益诉讼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经营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商户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资生产经营稳定有序。
2021年4月,该院针对辖区清明祭祀、林地草原用火的隐患进行了排查,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严防森林草原防火守护人民幸福生活”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群众的防火意识。
除此之外,该院还以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切入点,主动聚焦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将公益诉讼的触角延伸至民生领域的方方面面,为维护公共利益筑牢了司法保护屏障。
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砥砺前行续写华章。回望来路,尽管充满了艰辛与曲折,但开拓新路的成就感和崇高的职业自豪感,更加激发了鄂托克旗检察人破浪前行的豪情与壮志。他们众志成城,勇于担当,携手同行,以百倍的信心迎接着下一个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