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 日前,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拖欠工程款承揽合同纠纷案,两家企业从最初的友好缔约到之后的对簿公堂,一解多年恩怨,最终握手言和。
案件回到2012年6月14日,原告某钢构采板公司与被告某新型材料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位于包头市石拐区的厂房钢构采板制作安装部分。原告依约完成了合同义务,但被告未按约定如期支付工程价款,至今尚欠原告工程款40余万元。原告长期催要,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拖延付款,原告索要无果诉至石拐区人民法院。
审理中,该院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情,主持双方进行庭前证据交换,案件聚焦涉案工程质量及给付金额等方面,以问题为导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友好协商、互谅互让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新型材料公司一次性付清了拖欠的工程款。至此,一起十年之久的纠纷得以解决。
据悉,石拐区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综合运用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及速裁等多种方式多元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快立快结,不断在节省涉诉企业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上下功夫,取得可见成效。
(肖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