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通辽铁路运输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全力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落实,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李某在乌珠穆沁草原经营鹿场,后因附近新修建铁路产生的噪音及粉尘等环境污染导致大批鹿死亡,李某因此将建设该铁路的运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该案件自2015年起,经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二审等程序,共历经六年时间,最终判决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70余万元。
终审判决生效后,该铁路运输公司未按判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于2021年5月7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干警了解到李某现已关闭鹿场,四处打工,生活非常困难,立即开通执行“绿色通道”,由执行局长亲自带队执行,从立案到案款发放,到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上,仅仅用时六天。 (刘煜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