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 为进一步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审查、修改工作,5月17日上午,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协调会,会议由司法厅立法一处负责人主持,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内蒙古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条款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与会人员结合国家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职责与实际情况,结合警务辅助人员现状,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沟通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对下一步修改和完善《内蒙古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征求意见稿)》奠定了良好基础。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