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关于包商银行赤峰分行向蒙商银行赤峰分行转让委托贷款业务项下权利义务的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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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8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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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21年5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乌海市乌达区汇商中心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废旧设备一批。有意竞买者请与我公司联系。说明:1、拍卖标的以展示现场明示物为准,竞买人应在展示期内认真勘查、审核拍卖标的,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及同一企业法人金属回收资质、拆迁资质证明。3、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手续完全知悉,愿意在现有的法律手续情况下竞买该标的。4、有优先竞买权者见公告后,带相关资料与拍卖人联系,确定优先竞买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5、竞买人于26日4时前将竞买保证金20万元交到拍卖人指定帐户,未成交者,在7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竞买人(不含利息)。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委托人要求办理手续并按时拆除、清场,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7、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竞买人需持七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一人进入拍卖会现场并全程配戴口罩。

预展时间:2021年5月25至26日

展示地点:乌海市乌达区坐落存放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1—329429113947183807

内蒙古和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18日

■仲裁公告

姬建华: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天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19]第45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案字[2019]第459号),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北路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联系人:云雪,联系电话:0471-4614887)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公 告

呼和浩特市道益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车辆已到报废期并无配件维修,现已不能运营,下列车辆道路运输证丢失并注销。

车辆明细如下:

蒙A51431、蒙A51618、蒙A54177、蒙A54178

蒙A65242、蒙A65251、蒙A53079、蒙AK510挂

蒙AR565挂、蒙AQ 369挂、蒙AQ 370挂

呼和浩特市道益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18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潍坊金达源燃气有限公司:

我司与贵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2018)内0602民初7805号,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内06民终1572号判决确认,贵公司应向我司支付500万元及利息(以500万元为基数,从借款之日即2014年2月14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本案现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已进入执行程序,案号:(2019)内0602执3346号。截至目前,通过法院执行,我公司仅受偿1897791元,其余至今未获受偿。现我公司与鄂尔多斯市林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我公司将对贵公司的剩余未受偿债权全部转让给鄂尔多斯市林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请贵公司将之后的债务向鄂尔多斯市林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清偿。

大为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5月18日

■催收公告

截至2021年5月17日,杨静、刘柏成、贾风玲、白宝明,未按约定向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杭后支行偿还所欠本息,我行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借款人及担保人依法予以公告催收:1、借款人:杨静,身份证号码:150826196910132123,共同借款人:刘柏成,身份证号:152827197007164551。借款期限2018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0日,贷款余额300000元,欠息2372.77元,担保方式:保证担保;担保人:贾风玲,身份证号:152827196610184544;白宝明,身份证号:152827196103034517。经多次催收,借款人一直未偿还贷款本息,担保人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将借款人与担保人进行催收欠款公告。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杭后支行2021年5月18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1年6月3日上午10点对以下标的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正信公证处公开拍卖:

1、呼市一鑫康乐苑1#-11-1120号,面积83.18㎡,参考价1141380元。

2、集宁区格根东街北,泰昌南路东17#-商业-105、205,面积301.84㎡,参考价3527038元;17#-商业-106、206,面积278.7㎡,参考价3289107元;15#-商业-102、202,面积264.6㎡,参考价3184092元;16#-商业-103、203,面积272.56㎡,参考价3346820元;东西侧商业楼-301、303、304,面积389.43㎡,参考价2225360元。

3、集宁区格根东街北,泰昌南路东10#库房B102、B103、B106、B109、B1010,每间面积是47.51㎡,每间参考价98822元;14#库房B103、B109,每间面积57.37㎡,每间参考价119056元;B104、B1010,每间面积55.2㎡,每间参考价114552元;13#B102、B106、B109、B1010,每间面积47.51㎡每间参考价98822元。

4、集宁水岸雅苑住宅16栋16#-营业房101、102、201、301号,面积1038.99㎡,参考价6473878元。

5、集宁伴山一城A-10#-3-4层东户,面积98㎡,参考价395234元。

6、集宁区章盖营小区文慧园45#102、103车库,每间面积39.42㎡,每间参考价188743元;45#1013车库,面积24.87㎡,参考价119078元。

7、集宁现代国际商贸城A2-2-152室商业房,面积15.9㎡,参考价77017元;A2-2-170室、171室、172室、159室、160室、161室、162室、168室、169室,每间面积23.86㎡,每间参考价115574元;A2-2-1192室,面积15.11㎡,参考价73190元;A2-2-1114室,面积21.37㎡,参考价103512元;A2-2-1195室,面积11.93㎡,参考价57786元;A2-2-153室,面积15.9㎡,参考价77017元;A2-2-226室,面积85.48㎡,参考价331271元;A2-2-192室,面积17.86㎡,参考价86511元;A2-2-1193室,面积11.33㎡,参考价54880元。

8、文化广场西购物广场1栋201、103、107、108、301、109号,面价4948.56㎡,参考价45102278元。

9、虎山公园西侧18#商业楼102、202、301号,面积436.69㎡,参考价5285259元;18#商业楼106、206、303号,面积431.85㎡,参考价5226681元。

10、察右前旗平地泉镇十字路北营业房,面积 80㎡,参考价416088元。

11、察右前旗望京国际4#-3-101住宅,面积128.55㎡,参考价732000元。

12、察右前旗城南领秀A2#楼-北-107#、111#、114#、115#,每间面积17.45㎡,每间参考价70736元。

13、察右前旗宏源领秀金融商贸楼1楼124#,面积170.9㎡,参考价872615元;1楼122#、123#,每间面积172.53㎡,每间参考价880938元;1楼125#,面积516.93㎡,参考价2639445元。

14、察右前旗宏源领秀金融商贸楼3楼从西向东数308#、309#、310#、311#、312#、313#、321#、322#、323#、324#、325#、326#,面积2199.98㎡,参考价8116276元。

15、丰镇市新城湾镇辅路村4584.7㎡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加油站配套设备,参考价1260989元。

16、商都县万福小区对面仿古商业街1#(1-3层),面积1134.25㎡,参考价3293863元。

说明:1、竞买人需持有效证件及标的30%的保证金;2、竞买人持有原件来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3、成交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4、展示及报名日期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2日下午4时止。

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南二环昭乌达路金百富B座1510号。联系电话:18604719159 0471-6914299王女士

内蒙古国拍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18日

■公 告

乌海市宝石达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于2020年10月27日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乌区人社监决字(2020)005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行政处罚款296436元。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3日内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乌海市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5月18日

■遗失声明

段云智将呼和浩特市艾博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园分公司出具的西龙王庙村艾博龙园小区B区1号楼2单元601回迁房面积差收据遗失,金额:3425.5元,声明作废。

奈曼旗社会保险局丢失土地证书一本,土地坐落:奈曼旗青龙山镇镇内,东临青阜路;西临于俊海;南临巷道;北临青龙山水泥厂,土地面积:10033.76平方米。

杨鹏将警官证丢失,警号016008,特此声明作废。

李国智遗失内蒙古何西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月19日开具给本人的收款收据,收据票号为0032416,收据内容为购房费;遗失与内蒙古何西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何西商品房销售合同和收据,合同金额:人民币172368元整,位置:金航商城1号楼侧面底层14A室,本人声明上述收据与合同作废。

呼和浩特市俊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开户许可证正本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码:J 1910014730001,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土默特左旗支行,账号:0602000909249023664,声明作废。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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