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赤峰市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目前,赤峰市本级及12个旗县(区)已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在自治区,赤峰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赤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时成立赤峰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印发《赤峰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改革与法治相衔接,以整合职责、健全机制、强化保障和监督为重点,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进行了全方位部署,对组织实施各时间节点进行了细化,确定了赤峰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举措,并明确了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等关键问题。特别是对旗县(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出具体要求,对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等进行细化,具有可操作性。
3月底,赤峰市编委会为市本级复议机关增设科室2个,增加政法专项编制5名,参公事业编制5名,改革后,赤峰市本级行政复议机构共设专门行政复议科室3个,编制13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7名,参公事业6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6名。人员配备采取划转和遴选方式,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人员划转工作。办公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包括日常办公经费、差旅费、业务培训费、调研费用、专家案审费等,初步保障每年120万元的办案经费。办公场所已经落实,实现行政复议办公室、接待室、案件审理室(听证室)、档案室四室分离,下一步将改造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管理智能、标识统一、风格一致的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完善音频、视频监控等智能系统,从场所、设备上满足规范化建设需求。
截至4月30日,该市12个旗县(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各地均已成立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改革方案全部印发,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人员划转正在协调过程中,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初见成效。
此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通过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为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今后工作中,赤峰市将进一步加大复议人员培训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复议机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有效提升政府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林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