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祯通讯员许敏)日前,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围绕群众诉求表达、信访回复、权益保障等重点环节,拓渠道、强措施、压责任,以“四个严格”制度做细做实群众信访工作,切实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
严格执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青山区检察院控申部门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渠道,完善和规范群众信访登记处理、回复等工作流程:由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受理、分流、回复群众信访工作,通过当面、书面、短信、电话等方式在7日内回复分流处理情况。对于信访人首次向该院反映情况,属于本院管辖的信访案件,及时审查办理,并做好三个月内的答复反馈工作,取信于民。对不属于该院管辖的信访件,均及时审查,在7日内移送相关单位,并回复信访人。
严格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促进信访矛盾化解。为切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全力化解涉众型案件所引发的“群体访”。青山区检察院将每个工作日都设为检察长接访日,由党组成员轮流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并将每日接访领导的姓名、时间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的大屏公示,回应民生诉求。对于重大、事关民生、民利的信访件,检察长坚持接访、包案,让群众面对面表达诉求,与此同时,采取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严格落实“千名检察官接访”活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千名检察官接访”活动的通知》,该院党组成员与员额检察官针对疑难信访案件带头开展化解工作,提高信访矛盾化解的效率,检察官走下去,变被动为主动,包案下访接访,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严格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助力信访矛盾化解。随着许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因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由此引发当事人反复申诉上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该院注重发挥司法救助在矛盾化解中的积极作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信访群众,及时告知权利并协助申请,主动帮扶,通过解决具体困难消除信访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