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融入中心大局,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同时,依法履职、精准监督,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近日,在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门纳谏’暨优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建议”检察开放日座谈会上,包头市政协委员席世军如是说。
记者了解到,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包头市检察机关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依法办理涉民营经济诉讼监督案件,并通过加强检企沟通联系、部门沟通协作等方式,面对面征求企业意见和建议、主动回应企业法律需求、创建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延伸服务检察触角、办好每一起案件,为包头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
多方联动瞄准服务民企“发力点”
青山区是包头市的“金融区”,辖区内有90%以上的金融机构和工商联会员民营企业180余家。2019年,结合金融企业集中的特点,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包头监管分局、包头银行业协会共同建成了自治区首家专业化、多功能化的金融安全教育防范基地和金融检察工作站。
“加强金融检察工作,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青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维东介绍。金融检察工作站以“预防、惩治、监督、服务”为宗旨,抽调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骨干组成金融专业办案组,实行分案定向化、办案专业化,打牢金融检察工作专业化基础。同时,与银行监管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及联络员制度,对金融风险防范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辖区内金融机构签订《民事非诉执行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联动。
2019年10月,青山区检察院金融检察工作被包头市委改革办作为改革信息在全市印发。
这只是包头市检察机关加强检企连接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包头市检察机关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岗”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与包头市工商联签定了《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10个基层检察院与108家民营企业建立了定点联系机制,由院领导和优秀检察官负责定点联系辖区民营企业,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引导和法律服务。九原区检察院在企业家协会设立非公经济检察服务站、土右旗检察院成立派驻旗企业家协会检察服务站、达茂旗检察院制定服务满都拉口岸措施、九原区检察院制定服务物流园区措施、石拐区检察院制定服务民办学校服务措施等,为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两次集中举行“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活动,共邀请300余名自治区、包头市、旗县区三级代表委员、市工商联领导、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展开实地调研、观摩、公开听证等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慎捕慎诉聚焦民企发展“着力点”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周某某哽咽了:“公司历经8年风雨,就连疫情也坚持着没解雇一名员工,还补缴了6万多元税金,如果因为3年前的‘小动作’让企业垮了,太不值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护航企业发展,让我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办企业我更有信心了。”周某某激动地说。
周某某经营着一家销售公司,2017年,公司发展遇到困境,为维持公司运营,周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造成国家税款6万余元的损失。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掌握了周某某的犯罪事实,决定对周某某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昆区检察院对这起拟不起诉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构成要件、立案追诉及量刑标准、自首、退缴税款、认罪认罚等情节进行了释法说理,同时,就实地走访的情况向参会人员进行了通报说明。
“此次公开听证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民营企业的有序发展,也为涉民营企业案件审理作出了借鉴。”听证员这样点评道。
近年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包头市检察机关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全流程监控、定期分析研判、及时统计督办,做到了“每案必查”、全面评查、精准监督。包头市检察机关通过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审慎办理涉企类案件、妥善办理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做到慎捕慎诉、“认罪认罚”“从快从宽”,及时协作配合化解企业法律风险。
2020年以来,包头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经济金融类案件不批准逮捕39件91人,向企业释放最大司法善意。在办理涉及2家民营企业31名犯罪嫌疑人的违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案件中(案发后,贷款全部还清),通过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决定对4名犯罪嫌疑人酌定不起诉,对27名犯罪嫌疑人法定不起诉。该案入选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首批典型案例”。
建章立制把握风险防控“关键点”
让企业“留得住”“活得好”,一直是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包头市检察机关立足企业发展实际,以完善制度为抓手,先后出台《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包头市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的《包头市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从12个方面制定了22条具体工作措施,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部门,全方位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护航。
制定的《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规范办理民营企业案件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从11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
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包头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关于服务保障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从思想认识、司法理念、办案方式、四大检察、社会治理、检察宣传等方面,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向企业发放《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检察官答“疫”》手册3800余份,开展法律小讲堂375次,全面保障企业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不误”。
与此同时,在围绕健全日常联系机制、推动双方信息互通、开展专业咨询研讨等方面,包头市检察院与包头市工商联联合印发了《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沟通机制。目前,包头市工商联已开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向企业和企业家推送检察工作、法律法规等信息。包头市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大厅职能,及时督办检察机关受理的企业举报、控告和申诉,确保企业和企业家来信“7日内回复”“3个月答复”。2020年收到的14件涉企来信已全部分流,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或答复。
提升素能找准营商环境“切入点”
“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共同努力,为包头市民营企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包头市工商联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刘晓迁表示。
2021年2月2日,包头市检察院与包头市工商联召开座谈会,就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工商联如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健全日常联系机制、推动双方信息互通、开展专业咨询研讨、共同提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如何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不断拓宽思路措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包头市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扣押、冻结、查封企业财产等问题。同时,积极推动建立与审判机关、工商、财政、国土、税务、质检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提高企业管理层及员工的法治观念,帮助企业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形成保护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合力。
此外,通过包头市检察院“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邀请经贸、金融、法律、环保、财政、审计、税务、城建等专业领域的有关专家作为“1带N”人才培养导师,举行专项教育培训,进一步凝聚检察工作合力;制定“‘问需求、保权益、促发展’法律保护进企业宣讲计划”,组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讲团,通过实地走访、检企座谈、印发宣传册、组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开展法治宣讲,帮助企业员工提升法律素养,促进依法经营、推动依法维权。
为当好民营企业的“娘家人”,保护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在现有的机制下,包头市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找问题、找真问题,聚焦靶心、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检察环节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机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在依法履职中积极推动一流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