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近日,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乌达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滨湖路与神华大道T型路口进行日常盘查时,发现一车辆的驾驶人宋某有酒驾嫌疑。民警随即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测,宋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查看宋某的驾驶证信息后发现,其于2017年7月才领取驾驶证,仍在实习期内,就胆大妄为地进行饮酒驾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乌达区交警大队依法对宋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因该驾驶人还处于领证实习期内,将该驾驶人的驾驶证予以注销。 (杨利军吴雅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