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雪英)3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警务机制和勤务模式,打造一支强大、规范、专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新警种,自治区公安厅全力推进森林公安改革。
据介绍,本次改革重新设立内蒙古公安厅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下划内蒙古森林公安局磴口沙漠林业分局;重新组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调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及所属局机构职能编制等。同时,为加强与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职能衔接,提升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卫力度,将内蒙古森林公安局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分局更名为“内蒙古公安厅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为内蒙古公安厅直属机构,由公安厅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管理。”
据悉,内蒙古森林公安局与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机构整合、职能融合,重新设立了内蒙古公安厅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加挂“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牌子,为内蒙古公安厅内设机构。此外,指导盟市、旗县(市、区)森林公安机构改革。将盟市、旗县(市、区)森林公安局与盟市、旗县(市、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部门机构整合、职能融合,设立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大队),加挂“森林公安局”牌子,为盟市公安局、旗县(市、区)公安(分)局内设机构。推进森林派出所和地方派出所“两所合一”,森林派出所和交警大队“所队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