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利民通讯员关佳姝)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实际行动掀起为群众办实事、干好事、解难事的活动热潮。
3月16日,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到科尔沁区敖力布皋镇,为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原告王某送去了案件受理通知书。原来,该案原告王某2005年干活时发生意外,造成左下肢开放性骨折,左腿安装了假肢,此次立案是为了向工程开发商和施工方索要残疾辅助器具费和后续治疗费用。立案庭了解情况后,安排专人进行接待,记录其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因其行动不便,立案受理后,特派两名工作人员到王某家中送去了案件受理通知书。同时,考虑到王某家庭生活困难,决定缓交诉讼费。在王某家中,工作人员深入了解了王某的病情、就诊情况、生活情况,为他详细介绍了诉讼流程,支持王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鼓励其乐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