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讯为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向纵深发展,近日,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会,对满洲里市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振锐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内蒙古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三十条)》,对内蒙古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监控指标体系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宣读了《满洲里市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对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要有条不紊推进各项工作,按照学习准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总结验收阶段三个工作步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下足“绣花”真功夫,聚焦目标,全面发力,突出重点,精准施策,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指出,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党委和自治区高院、呼伦贝尔市中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负责人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当作为、务实重干,推动法院行动方案落地见效。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审判执行主业,围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补齐短板,持续推进审执质效提升,确保营商环境各项指标任务落实落细。要树立服务思维。正确处理被动司法与构建亲清新型法商之间的关系,精准对标企业健康发展司法需求,清醒认识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李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