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动员部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积极面对肾病  共享精彩人生中国银行协助亚洲开发银行发行20亿元熊猫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教育培训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司法局开展送法进两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第0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115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3-12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教育培训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乌兰察布讯近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在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中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为主题的集中教育培训。

培训前,集宁区司法局对150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大型集中点验与训诫。点验过程中,教育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要扪心自问,真诚忏悔,真心向善;要不折不扣地接受社区矫正和监管,主动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要把刑期当学期,把各项矫正活动当课堂,努力学法律、学知识、学技能,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重拾生活信心,奔向美好未来。

培训中,工作人员带领矫正对象观看了法治宣传片,解读了社区矫正法制定的目的和意义。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诵读了社区矫正法中重要条文,并深入浅出地将法条和社区矫正的日常监管相结合,劝导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法的指导下,珍惜矫正机会,顺利完成矫正。

通过集中点验和教育培训,集宁区司法局决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分批分所恢复集中公益劳动,采取指纹打卡的方式进行签到签退。培训会上,该局重申了公益劳动的各项管理制度,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自己的劳动,起到感化内心、净化心灵、矫正行为的多种目的。

此次集中教育培训,一方面进一步宣传了社区矫正法,使社区矫正对象明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只有矫正对象自身端正态度,正确进行身份定位,主动自觉接受矫正管理,才能使社区矫正管理之路更加通畅;另一方面帮助矫正对象正确认识自己的罪行,真诚悔改,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再重新违法犯罪,有效维护了辖区内的安全稳定,促进了集宁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