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讯近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李某不服行政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案件中,严格按照以庭审中心的行政诉讼改革方式处理,最终使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原告李某因打车费用与出租车蒋某产生纠纷后报警,派出所对李某处以500元罚款。李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李某仍然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庭审,原告李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在辩论结束后,李某表示当庭撤诉。
该案的审理,既使当事人体会到法院审判的公开透明和权威性,又约束和规范了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叶晓刚贾哲宇王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