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瑞青:
本院受理原告赵明亮诉你与逯平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6日
王永玲:
本院受理原告李慧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6日
李国利:
本院在执行郝佳辉与李国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为(2020)内0924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该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中,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交款通知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风险告知书、拒不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6日
田明、陆丽莎、美丽明:
本院受理原告许慧诉田明、陆丽莎、美丽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万元;2、判令三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万元从2013年9月25日起至2020年8月12日止的利息67万元(按月利率2%计算);3、判令三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万元从2020年8月13日起至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 4、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定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3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