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3月3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蓄电池约15台,起拍价:7000元。
报名及标的物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2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
1、竞买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买人需在拍卖前认真查验拍卖标的及相关手续,展示期结束后,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标的及其相关手续完全知悉,并愿意在现有的法律手续下竞买该标的,本公司按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的交接按委托方要求执行,所涉及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查阅标的相关资料请来人来电咨询。
3、竞买人必须具备所竞买标的物的生产和销售资质及2000元的保证金来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索取标的资料并了解相关注意事项。
保证金账户: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471900102010 668招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4、本次拍卖会说明我公司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471-5164075 1348857220218604888189
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财富大厦C座16层
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仲裁公告
邓颖华:
本会已根据申请人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向本会提出的仲裁申请及申请人与你之间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的仲裁条款依法受理了双方之间上述合同所引起的争议仲裁案,本案案号为2016第316号。现本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2016)包仲裁字第230号裁决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会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新党政大楼副楼D211室,联系电话:04725618908)
包头仲裁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仲裁送达公告
刘龙:
我委受理的申请人鄂尔多斯市鼎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关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鄂仲字[2020]052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将于2021年4月9日上午9时在我委仲裁庭(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仲裁大厦五层511室)不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仲裁送达公告
鄂尔多斯市广美家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我委受理的申请人鄂尔多斯市久和一广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公司关于广告合同纠纷一案(〔2020〕鄂仲字第0234号),我会已于2021年1月20日做出〔2020〕鄂仲字第0234号《裁决书》,现将《裁决书》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34号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五楼案件审理部502室领取《裁决书》(联系电话:0477-8379484),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