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楼长”制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097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2-02

【包头公安十佳惠民工作展播二】警务围着民意转 民警围着百姓转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楼长”制

本报记者王祯通讯员王洋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包头市公安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按照“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的工作理念,把社区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支点,创造性开展了“亮身份、当楼长、保平安、护稳定”专项活动,组织动员全市公安民警在居住地或划定住宅区亮明警察身份、当“楼长”,“面对面”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问题的发生、化解各类纠纷,不断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楼长”制将警务服务延伸到百姓家中,密切了警民关系、党群干群关系,彰显了党和政府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楼长”制,为“枫桥经验”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

民警身份特殊、社会联系面广、群众信任度高,以“楼长”的身份,变为街坊邻里的宣传员、安全员、调解员,零距离更好的服务群众,同时结合公安工作,变为公安基层的治安管理员、信息采集员、情报收集员,全方位更好的配合一线。截至目前,“楼长”民警共走访群众178213户,登记人口信息380896条,排查各类隐患3502处,征求群众意见建议4526条。通过专项活动的有力开展,在服务群众、社区治理、隐患排查、打防管控等方面成效显著,成果丰硕,达到了群众满意和社区平安互惠共赢的效果。

服务帮扶群众更贴心更精心

在专项活动中,“楼长”民警作为宣传员,在走访入户中积极宣传扫黑除恶、预防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公安工作和防范甄别常识,为群众普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升群众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达茂旗公安局“楼长”民警其乐格尔在管区走访中,到社区一户退役军人家中入户,同样是退役军人的其乐格尔热情地与这位“老班长”交流,一番交谈后,这位“老班长”主动上交了自己当年退伍时作为留念珍藏的半自动步枪子弹。

包头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楼长”民警王石峰在辖区走访中,遇到一户居民家的小男孩因与父母发生争吵,离家出走多天未归,“楼长”王石峰一边安抚担忧的父母,一边积极地协调属地派出所开展寻人工作,经过多方努力,最终找到了小男孩,并对其耐心劝说教导,使其认识到了错误和离家出走的危险性。

社区综合治理更全面更精细

“楼长”民警成为社区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一员,民警当“楼长”,实现警力下沉、重心下移,将更多的资源、服务、管理向社区集中,打破了警务与社区隔离,把社会细胞———“社区”作为社会治理最大的风险点,着力打通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最大限度地将公安服务窗口前移到社区,让群众在家中、社区就能得到治安、户籍、交管等公安机关的贴身服务。同时,以当楼长活动为契机,拓宽民意征集渠道,俯下身子听民声、汇民意,对于居民反映的社会治安问题,“楼长”牵头落实;对于商户饭店扰民、流浪犬治理、停车位区划等日常问题,“楼长”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推动问题的解决。建立“楼长”、社区民警、居委会、物业、网格员“五位一体”共治模式,辖区派出所定期组织“楼长”、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小区物业进行“三见面”,通过向人民报告等形式,研究解决社区共建共治等问题,及时防范风险、堵塞漏洞、补齐短板。

包头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李文广是凯旋豪庭小区“楼长”,他多方奔走、积极协调帮助该小区居民启动更换污水管线工程,使得多年困扰该小区居民的下水堵塞问题得以解决,物业和居民的矛盾纠纷圆满化解,在小区里尽职尽责好“楼长”成为了一段佳话。

预防打击犯罪更及时更精准

专项活动的开展以“触角延伸基层”为落脚点,在基层预防纠纷,化解矛盾,“楼长”民警作为“调解员”对于一些苗头性动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提高了对各类社会矛盾的预警能力。积极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包头市公安局办公室民警李慧敏是佳福小区的“楼长”,她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现,某栋两户居民因楼上楼下噪音扰民再次发生语音冲突,相互指责对方,并声称要见面“约架”。“楼长”李慧敏第一时间在微信群内发信息进行劝解,同时与社区主任商量调解事宜。当日,由“楼长”牵头联合社区、物业、派出所的工作组进行了入户调解工作,经过耐心细致地劝解,最终双方的矛盾得以化解,并表示和睦相处。

下大力气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充分利用“楼长”民警广泛深入基层和走访群众的优势,依靠群众、发挥民力,认真收集摸排违法犯罪线索,全方面配合一线打击犯罪,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定祥和的居住环境。包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楼长”民警张战岩,他在走访入户中发现一条疑似传销的案件线索,通过前期的摸排和暗访,成功锁定并打掉了两个传销窝点;土右旗公安局“楼长”民警在入户走访时,接到群众举报,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抓获吸毒人员,铲除了隐匿在社区内的“毒瘤”;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石拐大队“楼长”民警云欣杰,在当楼长走访中,他发现了“黑校车”问题并及时打击处理,为辖区交通安全和校园安全保驾护航。“楼长”民警们认真履行职责,在消除隐患、打击犯罪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切实做到了保平安、护稳定。

群众工作能力更扎实更规范

“楼长”制在架起了公安机关与社会多元主体沟通交往的桥梁,成为树立良好警察形象、创建人民满意公安队伍的重要抓手的同时,将自身完全置身于群众监督之下,有力地推动了民警不断提高宣传、组织群众工作的能力。锻炼提升了协调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基本功,加强了自身行为规范约束,增强了工作荣誉感和使命感,形成人人争当好警察、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的良性发展态势。“楼长”民警在面向社区、面向群众、面向民生的问题时,从社区邻里最简单的困难做起,真心实意为民办事、为民谋利,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得到了居民的信任支持,更是在一次次问题的解决中锻炼了与民沟通,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涌现出扶危济困、应急救援、排查隐患、扑灭火情、修理下水管网、抓捕吸毒人员、劝返在逃人员归案等感人事例,“楼长”的“有事您说话”与居民的“有困难找楼长”相互呼应,成为新时期一个又一个“马天民”式“楼长”的真实写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极大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明显实效。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