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2020年,乌海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作用,采取四项举措,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建机制,保证执法监督规范有效。2020年,乌海市委政法委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乌海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市、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七项职责,规范了案件督办、案件评查、案件及有关政策法律问题协调、执法检查、重大执法司法活动和事项报告备案五种执法监督方式,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增进协调配合、深化司法公开、严格工作纪律四点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促进政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强督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乌海市委政法委对全市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分类台账,明确各政法机关的包案领导和责任部门。对上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本级党委交办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认真审核、分析研判,提出具体督办意见,明确办案时限,确保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项项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回音。全年共督办案件310件,有一批案件被导入司法程序得到妥善处理。
抓评查,提升政法机关办案质量。乌海市委政法委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对市区各政法机关办理的群众反映强烈的10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从事实认定、司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规范等方面开展评查。各政法机关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瑕疵开展专项整治,并召开全体会议进行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深入分析、认真研判影响案件质量的深层次问题,研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全面提升案件质效。
重督查,促进政法机关公正司法。乌海市委政法委以督查政法部门对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为重点,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要求,对政法机关开展了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加强和规范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工作的自查;执法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开展专项和系统性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市区各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行为,提升了办案质效,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