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两会首次开启“代表通道”学好用好民法典  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尽快制定地方应急条例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场所持续稳定不断提高戒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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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96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1-29

委员赵志忠:

尽快制定地方应急条例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本报记者赵芳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政协委员赵志忠是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主任。本次会议他提交了两件提案,一件是关于地方立法的,他建议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另一件是关于律师人才培养的,他建议制定《全区律师人才培养计划》。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我区仅用55天实现本土确诊病例首次清零,所有境外输入病例无一病亡、无一本地扩散,无一区外输入,医护和相关人员也无一感染。这些成绩的取得除了全区人民团结一心,共抗疫情外,我区在2003年和2005年分别颁布和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赵志忠说:“十多年过去了,国际国内环境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而且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卫生与健康的需求愈加强烈,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固化有益经验,提升公共卫生安全水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分必要。”对此,赵志忠在本次政协会上提交了建议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提案。提案中,他建议从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卫生预警制度、保护公众个人隐私、医疗废物处置、明确违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七个方面制定法规。

此外,有着近20年法律工作经验的赵志忠十分关心律师队伍的人才培养。他介绍,现在我区的大多数律师都是在实践中自我成长,积累经验的,很多律师从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入律师行业,其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奉献意识、执业操守方面相对于法官、检察官来说,在专项培养方面要弱一些,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单靠律师个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培训、培养,缺乏系统性的培养机制,难以有效提升律师素质,亟需列入自治区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全面部署,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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