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在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向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全区检察机关推进“四大检察”和队伍建设,提高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持续稳进提升。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宽严相济,追诉犯罪。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2178人,起诉33518人,不批捕3884人,不起诉4310人。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和邪教组织犯罪,深入打击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和个人极端暴力等犯罪,批捕6598人、起诉10283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审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860人。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49人。深化检警协作,在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法制部门、派出所派驻检察室158个。提出刑事抗诉416件,协力法院判决罪刑适应、罚当其罪。开展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纠正不当“减假暂”1699人。开展“纸面服刑”专项整治行动,已纠正未交付执行385件。
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强化对有引领价值典型案件的监督。全年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8762件,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26件,提出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1463件,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281件,对1867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促使申请人服判息诉。对民间借贷、离婚财产分割、劳动争议等领域“虚假诉讼”监督,监督纠正82件,移送犯罪线索12件,追究刑事责任22人,维护清朗的诉讼秩序。
发挥双重监督作用,全年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364件。加强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6件,强化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67件。促进解决生态环境、国土资源、违建拆除等领域行政执行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466件。通过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91件。在全国首次通过网络直播,公开听证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为阳光监督作出有益探索。
聚力公益诉讼法定职能,探索“等”外领域。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89件。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775件,对发出公告和检察建议后,公益受损仍未修复的,提起诉讼258件。办理涉残疾人、文物保护、生产生活安全等新领域案件1630件。
聚焦重大任务助力发展和安全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制定出台5个规范性文件,指导和规范依法办理涉疫案件。起诉妨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类犯罪197人,办理防疫物资监管等领域案件65件。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一个不凑数、一个不放过”,同步审查把关重大黑恶案件,改变定性75件,追捕追诉267人,不捕不诉47人。聚力深挖整治,移送“保护伞”线索206件。
积极参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核查涉煤案件,移送线索133件,审查起诉涉煤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5件。开展煤炭资源领域国有财产保护专项行动,通过诉前磋商追回国有资产25.79亿元,诉前检察建议和支持起诉追回7亿元。
聚焦社会治理护航高质量发展
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批捕各类经济犯罪1158人,起诉2222人。落实“六稳”“六保”要求,起诉侵害企业家权益、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等犯罪389人。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排查清理39件。贯彻“慎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对企业及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不批捕274人、不起诉366人。
依法守护绿色万里长城。起诉污染环境、非法狩猎、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1664人。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保护森林1.56万亩,保护草原28.15万亩。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河湖治理秋季行动,督促恢复治理被污染水域6307亩,清理非法占用河道408公里。紧盯土壤污染和废弃物治理,督促清理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48万吨。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6.3%,量刑建议采纳率88.9%,一审服判率95.7%。注重从“小案件”中发现“大问题”,提出堵塞制度漏洞、增强治理能力检察建议1576件。
聚焦司法为民保护民生民利
全力保障决胜脱贫攻坚。提高扶贫领域腐败犯罪办案质效,依法严惩贪污挪用扶贫款等犯罪,督促及时返还涉案资金。用好司法救助政策,防止因案致贫返贫,为551名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020万元。全区三级院选派261人驻村,帮扶160个贫困村、4942家贫困户全部如期实现脱贫。
用心解决民生实事。严守舌尖安全每道防线,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104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23件。利用支持起诉手段帮助102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10多万元。
依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031人。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起诉未成年人犯罪481人。与公安、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强化性侵未成年人源头预防。
聚焦强基固本打造过硬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科学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的领导,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报告重大事项。对3个市级院和33个基层院党组开展巡视巡察,发现纠正偏差落差。开展“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整顿和专项教育整顿。严抓“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事项2249件。抓牢从严治检,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68人。
深化检察改革。加强员额动态管理,完善职业保障,检察官等级晋升、司法辅助和行政人员职级晋升常态化。修订检察官权力清单,防范用权任性。全面实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效评价标准,全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47,“件”同比下降0.23,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狠抓素能培养。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和民法典全员培训,全年线上线下培训3.2万人次。
建强基层基础。推进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接续建设高仿真远程案件会商系统,系统覆盖率达84%,远程办案会商2万多件次。呼伦贝尔智慧办案服务体系获“全国政法机关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
一年来,全区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动决定实施。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对按时办结的319件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交办案件及时答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活动2913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842人次,召开16场新闻发布会公布重点工作情况。定期发布检察业务数据,对媒体关注、社会热议的案件和问题及时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