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区各级机关和广大公务员在新时代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39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9个单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此次表彰中,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荣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近年来,东胜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补短板、提质效、树形象,在奋力谱写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的征程中,奏响“亮丽东检”的最强音。
2016年东胜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8年东胜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20年东胜区检察院被评为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东胜区检察院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扎实有效的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抓班子”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和党组书记“五个不直接分管”原则,规范权力运行,院党组作出不插手工程项目、不干预案件办理、坚决维护党组决策权威等5项集体承诺,凝心聚力、同频共振,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东胜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努力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好事。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履职,积极参与民间借贷、政府债务化解、房地产领域问题处置等,出台服务“六稳”“六保”15项措施,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流域治理、湿地保护、矿区环境治理、综合治税、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等,建设检察公益林,用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检察”“绿色检察”,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展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行动,出台20项服务举措,建立“检察联络室+工商联+商协会”服务模式。打造“守护娜荷芽”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牵头建设鄂尔多斯市首家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中心。把民族团结进步深度融入日常,获评自治区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单位。 (李冬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