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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88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1-15

出具《离婚证明书》保护隐私显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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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杨雨萱)近期,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出具了首份《离婚证明书》,以方便当事人持证办理相关业务,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彰显了司法的温情。

据了解,《离婚证明书》是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其功能相当于协议离婚中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主要证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这一身份事实,二者法律效力相同。《离婚证明书》不记载当事人感情纠葛和诉讼争议经过,不记载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情况,仅载明双方当事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案号及案件生效日期,隐去了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其他内容,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诉讼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当事人如需办理户籍登记、银行贷款、出国签证、再婚登记等证明,持《离婚证明书》到相关单位即可办理,有效解决当事人必须持裁判文书和生效证明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时不得不公开个人隐私的困扰与难题,更好地保护了离婚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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