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2020年12月31日,许某某来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赠送锦旗。
原来,2020年8月4日,许某某来到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监督。许某某认为青山区人民法院在其与马某某、杨某某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审判程序违法,其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及时向青山区人民法院调阅了该案的卷宗,经过审查,针对该案存在的审判程序违法问题,及时向青山区人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同时,针对该案生效判决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检察委员会讨论,并依法向青山区人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2020年11月27日,青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该案再审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本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该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案件的监督,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