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精神齐奋战加班加点促执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法官宣讲民法典提升素养强本领紧盯核心指标冲刺目标任务巡回法庭打通司法为民“神经末梢”推进金融案件执行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廉政教育  打造风清气正队伍深入包联小区督导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法律援助为民解忧赠送锦旗表达谢意练好用法“台下功”  唱好履职“前台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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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81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1-05

推进金融案件执行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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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托海讯近日,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某金融机构一行四人,来到鄂温克旗人民法院,向执行局及执行局法官送锦旗,对一年来执行局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司法行为表示感谢。

2018年12月,萨某某、苏某与该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后,二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后金融机构与图某签订《保证合同》。约定担保义务,但图谋未履行连带保证责任。2019年9月,该金融机构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萨某某、苏某偿还借款,图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萨某某等三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金融机构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采取网络查控及线下查控措施开展工作。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显示,曾对被执行人苏某、图某工资账户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年的冻结期限即将到期。工资账户开户行所在地不在辖区内,且路途较远,为防止案款流失,承办法官立即办理委托手续,并联系受委托法院协助办理续冻手续。同时驱车160余公里赶往银行所在地,在受委托法院的协助下,将执行款成功划拨至该院执行账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敖骄李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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