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分类信息
第1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078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2-29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霍连小、吴同琳:

原告高明华与被告霍连小、吴同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2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霍连小、吴同琳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高明华借款本金30000元,利息16896元,本息合计46896元;二、被告霍连小、吴同琳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高明华自2020年9月16日至借款实际清偿日止,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28%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972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霍连小、吴同琳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9日

王政双:

原告洪英刚与被告王政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2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2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政双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洪英刚欠款本金32000元,利息5864.32元,本息合计37864.32元;二、被告王政双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洪英刚自2020年9月17日起至欠款实际清偿日止,以未偿还的欠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的利息;三、驳回原告洪英刚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40元,公告费400元,由原告洪英刚负担93元,由被告王政双负担1147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丁八十三:

原告科左中旗协代强民供销合作社与被告丁八十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4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丁八十三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科左中旗协代强民供销合作社欠款4545元;二、驳回原告科左中旗协代强民供销合作社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9元,公告费400元,由原告科左中旗协代强民供销合作社负担109元,由被告丁八十三负担45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包海清:

原告科左中旗协代强民供销合作社与被告包海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4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包海清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科左中旗协代强民供销合作社欠款5200元;二、驳回原告科左中旗协代强民供销合作社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包海清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包走生:

原告科左中旗协代强民供销合作社与被告包走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4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包走生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科左中旗协代强民供销合作社欠款5552元;二、驳回原告科左中旗协代强民供销合作社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8元,公告费400元,由原告科左中旗协代强民供销合作社负担258元,由被告包走生负担45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海军: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左中旗金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161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准予原告徐林海撤回起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张乌有根、金宝亮:

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杰辉种植专业合作社与被告张乌有根、金宝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1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张乌有根、金宝亮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杰辉种植专业合作社欠款17200元;二、驳回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杰辉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8元,由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杰辉种植专业合作社负担378元,由被告张乌有根、金宝亮负担23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张乌有根、金宝亮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张超:

本院受理原告解连宝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24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张超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解连宝欠款本金9085元及利息932元,合计10017元;另给付从2020年9月2日至实际清偿日,以未给付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283%计算的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胡全:

原告高德全与被告胡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2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胡全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高德全欠款1800元;二、被告胡全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高德全自2009年1月1日至实际清偿日止,以实际未给付的欠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283%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胡全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