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呼和浩特市译珣托育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秦慧慧等4人与你单位(回劳人仲字〔2020〕235、236、237、243号)劳动争议一案。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为查明案件事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3月2日14时在本委仲裁庭(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二号楼二楼220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回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公 告
被继承人刘成欣的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
被继承人刘成欣(女,1943年3月24日出生)的遗嘱继承人郭志强于2020年12月16日向我处提出遗嘱继承公证申请,并称:刘成欣于2020年10月21日在我处立有一份公证遗嘱,遗嘱内容为刘成欣将名下个人所有的位于昆区友谊大街18号街坊付72-54的房产在其去世后留给郭志强所有。现刘成欣已于2020年11月12日去世,我处受理此遗嘱继承公证申请后,特发出公告,请持有与郭志强的公证遗嘱相对抗的其他公证遗嘱的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我处提交该公证遗嘱,如在期限内未向我处提交,公告期限届满,我处将为郭志强出具遗嘱继承
公证书。
包头市方正公证处2020年12月25日
■债权转让通知
刘健臣:
2020年11月11日,乌兰察布市嘉盛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将公司对刘健臣享有的(2018)内06民终1361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一次性转让给杨艳龙。2020年11月6日,我公司就上述债权与杨艳龙达成债权转让协议。自债权转让协议签定之日起,杨艳龙享有债权人的一切权利。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已向债务人刘健臣履行了通知及送达义务。请与该债权有关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直接向杨艳龙履行法律义务。
通知人:乌兰察布市嘉盛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杨艳龙
2020年12月25日
■公 告
截至2020年12月20日,张月玲、张鹏、仲作海、王建发、何小平未按约定向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杭后支行偿还所欠本息,我行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借款人及担保人依法予以公告催收:1、借款人:张月玲,身份证号码:152823197304231620,共同借款人:张鹏,身份证号:152823196808071611。借款期限2018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日,贷款余额22937.43元,欠息0元,担保方式:农户联保;担保人:王建发、何小平、仲作海2、借款人:王建发,身份证号:150822197504184015,共同借款人:何小平,身份证号:150822197703204023。借款期限2018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日,贷款余额14673.91元,欠息2062.67元,担保方式:农户联保;担保人:仲作海、张月玲、张鹏3、借款人:仲作海,身份证号码:15282719750409331X,借款期限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日,贷款余额2万元,欠息2062.67元,担保方式:农户联保;担保人:张月玲、张鹏、王建发、何小平,经多次催收,借款人一直未偿还贷款本息,担保人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将借款人与担保人进行催收欠款公告。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杭后支行2020年12月25日
■声 明
吉安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736394532L,现对国道305线K526+005-K528+721段养护工程施工进行工程项目清算,请有关债务、债权人于本公告见报起4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同时本项目未刻制项目部印章。公司名称:吉安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财富广场B座;联系电话07968685629
吉安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瑞龙建筑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温二亮与你公司之间关于返还社会保障费《协议书》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19]第366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案字[2019]第366号),你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北路万豪美墅城旁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联系人:张辰宇,联系电话0471-461488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2020年12月25日
■遗失声明
将中国石化内蒙古石油分公司开具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八拜92号汽油提油票两张遗失,单号FY1026232162,提油吨位6吨,单号FY1026232186,提油吨位10吨,声明作废。
张万芳将呼市地鑫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西路东侧街鑫海小区1号楼1单元1层西户回迁安置房屋差价款收据遗失,金额:43535元,声明作废。
宝阿茹娜将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购房收据遗失,收据号:005156,声明作废。
达茂旗希拉穆仁镇白四电焊修理部不慎将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税号:15262119630412201201,声明作废。
内蒙古鼎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税号:91150105M A0Q 9Q TPXM)发票专用章丢失,声明作废。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