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市石拐区司法局组织召开石拐区人民调解协会成立大会,来自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14名会议代表出席会议。
伴随着庄严的国歌声,石拐区人民调解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拉开了帷幕。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石拐区人民调解协会章程(草案)》《石拐区人民调解协会选举办法(草案)》等相关规章制度,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会上,人民调解协会新任会长张忠代表石拐区人民调解协会作表态发言。张忠表示,人民调解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尊法、守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开展调解活动。既要充分尊重事实、按照法律规定、明确法律责任,也要注重感情,以理服人,从而使调解工作既合情合理又合法。他将带领协会和协会人员共同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新局面。
石拐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晓明就近年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中的重要作用向与会代表表示感谢,并对协会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社会发展新趋势、依法治区新要求,团结带领广大会员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为平安石拐、法治石拐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二是抓住发展机遇,提升发展水平。新一届协会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三是要在推进协会自身建设上积极作为。要围绕落实协会《章程》规定,建立健全学习培训、议事决策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强化会员队伍管理和交流,提升协会凝聚力,同时,加强工作宣传,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
会议强调,石拐区人民调解协会的成立,是该区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它的成立,使该区广大人民调解员有了自己的行业组织,建立起了该区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对于人民调解行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和行业工作交流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推动该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更进一步发展,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走向专业化和职业化。 (刘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