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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4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2-22

我区召开现场会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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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近日,在自治区人大的支持下,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现场推进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简小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巡视员韩宝荣详细解读《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卫健委、团委、妇联、总工会等单位就如何贯彻落实《决定》,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言。6个盟市和基层检察院围绕本地区未检特色亮点工作做了经验交流。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教育厅、司法厅会签《关于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工作办法》。

简小文在做总结讲话时指出:“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坚持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发展方向,未检工作呈现出逐步壮大、亮点纷呈的局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并审议全区未检工作情况报告,召开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对我们的工作成效予以肯定,并专门出台《决定》,充分体现了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特别是对未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与会各单位围绕贯彻落实《决定》内容,与检察机关深化配合协作,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让我们深受启发。”

简小文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坚定做好未检工作党的使命担当,以不负国家、不负人民的坚定信念,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责任;要深耕细作,提质增效,推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高质量办理涉未刑事案件,全面开展涉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深入推进涉未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要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精神,以贯彻落实《决定》为契机,专题研究未检工作近期及长远发展规划,明确工作思路,创出内蒙古未检特色和亮点,打造内蒙古未检品牌矩阵;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合力、大格局,将未检工作融入服务中心工作大局,不断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会议由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马迎春主持。自治区各部门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两级党委、人大、相关部门等28家单位,全区各盟市和部分基层院分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未检部门负责人参会。

现场会期间,与会人员还参观了东胜区检察院未检办案区、“一站式”办案场所及东胜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中心。

(自治区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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