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单军、赵小丽、杨小平、刘云、孟军、高海、杜霖、杜丽、李海斌、李文元、白涛、袁占和、奥彦良、呼广荣、王志国、郭军: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单军、赵小丽、杨小平、刘云、孟军、高海、杜霖、杜丽、李海斌、李文元、白涛、袁占和、奥彦良、呼广荣、王志国、郭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627民初34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法庭204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主要内容:判决被告单军、赵小丽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6034772元支付截至2019年5月21日的欠息4588723.1元,并支付从2019年5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罚息和复利。罚息、复利的利率均按月利率7‰上浮50%计算;被告杨小平、刘云、孟军、高海、杜霖、杜丽、李海斌、李文元、白涛、袁占和、奥彦良、呼广荣、王志国、郭军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杨小平、刘云、孟军、高海、杜霖、杜丽、李海斌、李文元、白涛、袁占和、奥彦良、呼广荣、王志国、郭军承担本判决第二项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单军、赵小丽追偿,被告单军、赵小丽应于被告杨小平、刘云、孟军、高海、杜霖、杜丽、李海斌、李文元、白涛、袁占和、奥彦良、呼广荣、王志国、郭军履行上述债务10日内向被告杨小平、刘云、孟军、高海、杜霖、杜丽、李海斌、李文元、白涛、袁占和、奥彦良、呼广荣、王志国、郭军清偿已经实际履行的债务。案件受理费144918元,公告费400元,由原告单军、赵小丽、杨小平、刘云、孟军、高海、杜霖、杜丽、李海斌、李文元、白涛、袁占和、奥彦良、呼广荣、王志国、郭军负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2020年8月7日
李向南、窦艳凤:
本院受理原告芦红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吴金梅、魏玉全: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李俊霞: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王娟: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和农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土默特右旗营业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吕寿金、谭娜娜: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田信用社与被告吕寿金、谭娜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内0502民初60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法院公告
冯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纪兵诉被告冯建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吕勇:
本院受理原告李景元诉被告吕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贾海龙:
本院受理申请人郭英梅与被申请人贾海龙财产保全一案,已保全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102财保14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李朋:
本院执行二连市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淘宝网对你名下位于二连浩特市恐龙大街北、西环路桐桉君泰小区12#楼4单元04051#住宅(房产证号:蒙房权证二连浩特市字第117021202214号)进行拍卖,二拍已成交。现依法向你公告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吴永军:
本院受理原告赵润秀(赵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122民初1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5日
曹存兴:
本院受理郭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121民初11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不准予原告郭婧与被告曹存兴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郭婧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5日
闫平:
本院受理申请人内蒙古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闫平财产保全一案,已保全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102民初225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李长清: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馨鑫轮胎有限公司与被告李长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内0502民初48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王洪喜、程福德、冀淑珍: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田信用社与被告王洪喜、程福德、冀淑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内0502民初60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减资公告
根据股东会决议,内蒙古青联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代码91150100M A0N DB930A)拟将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050万元减资至1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至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减资公告
内蒙古羊村长牧业有限公司(代码91150104M A0M YYB056)股东于2020年12月14日决定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减至50万元,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注销公告
鄂尔多斯市百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代码91150602692884811Y)股东会于2020年12月14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注销公告
鄂尔多斯市百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代码91150602692884811Y)股东会于2020年12月14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告
赤峰舜大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代码91150423341334500N已于2020年5月11日完成注销,现再次确认是否不存在未清偿债务。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江口水电厂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特此公告。
内蒙古鹏安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代码:91150105M A0NDB8Y8H)股东于2020年12月15日决定将注册资金由人民币100万元减少至20万元,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关利民遗失道路运输贺驶员从业资格证,证号15012119780626581X,声明作废●范强遗失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证号150105197109121511,声明作废●土默特左旗悯农宜嘉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遗失营业执照副本,代码93150121MA0N00XM8A,声明作废●和林格尔县向日葵餐厅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123MA0NHM-CG80,许可证编号J Y21501230014917,声明作废●本人于秀连身份证号13262919591218528X遗失呼和浩特市恒大文化旅游城认筹书客户联,认筹书编号C8499528特此声明●本人高志远身份证号152627199109164016遗失呼和浩特市恒大文化旅游城认筹书客户联,认筹书编号C2183401特此声明●呼和浩特市金骏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150102000053754,声明作废●本人靳小羽身份证号130982198501037127遗失呼和浩特市恒大养生谷认筹书客户联,认筹书编号C3182712特此声明●昆区新仪系科技经销部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50203600121788,声明作废●和林供电分局遗失坐落于舍必崖乡舍必崖村使用面积:2881.25平米的办公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证号:000122,特此声明●张秀秀、裴洪涛将内蒙古利佰佳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利佰佳国际B座21楼2112室–2115室的产权保证金收据遗失,收据号7302583金额10000元;收据号7302584金额10000元;收据号7302585金额10000元;收据号7302586金额10000元;声明作废●不慎将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健民饮料分公司给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06817146号内蒙古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000元,开票日期:2020年4月17日遗失,声明作废●鄂尔多斯市众亿工贸有限公司91150602787087479G法定代表人:侯国锋,公章遗失,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
遗失声明
刘艳龙、敖恩吉雅: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田信用社与被告刘艳龙、敖恩吉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内0502民初59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王辉、李敖门格日乐: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田信用社与被告王辉、李敖门格日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内0502民初59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李长清、李春花: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田信用社与被告李长清、李春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内0502民初60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苗秀英:
本院受理申请人贺敬与被申请人苗秀英财产保全一案,已保全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102财保12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5日
张雨晨:
本院受理石晓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822民初234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张雨晨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石晓宇借款49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以借款本金49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2020年9月7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26元,公告费400元,共计1426元,由被告张雨晨承担。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薛培兵:
本院受理原告徐永盛与被告薛培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221民初1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河北蒙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曹飞龙诉内蒙古宽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申请追加你公司为被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告申请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李雅琴、李兰英(曾用名陈小红):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和农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土默特右旗营业部诉银娜、李雅琴、李兰英(曾用名陈小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221民初2833号民事判决书、(2019)内0221民初28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5日
法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