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讯近日,100余位农民工兄弟来到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协议,该院积极履行职责,为农民工兄弟“撑腰”,成功讨回薪酬90余万元。
从2015年3月起,申请人陈某某等100余人陆续进入奈曼旗某公司上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2019年,该公司被司法拍卖后,公司没有对员工进行安置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陈某某等100余人便向奈曼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解除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并请求该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奈曼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审理,作出仲裁裁决书,对申请人的请求予以支持。
但该公司未依法履行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陈某某等人遂向奈曼旗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执行申请后,该院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该公司,督促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实在没有办法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该院执行干警将双方叫到一起,通过耐心的沟通和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该公司表示愿意支付经济补偿金87万元,申请人陈某某等人表示同意。
案件至此,理应结案。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局发现该公司还涉及3个劳务合同约40余万元的债务执行案件未执结,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局决定对这40余万元的债务一并执行。至此,4件执行案件涉案款130余万元全部执结。
为减轻申请执行人来回奔波的诉累,2020年11月11日,该院执行局干警通知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等100余人,持本人银行卡到法院填写个人银行卡等材料信息,委托金融机构为其统一发放经济补偿金,仅用4天时间就将补偿款全部发放到了农民工手中。
今后,该院将继续积极作为,主动维护民生利益,为社会和谐稳定源源不断地注入法治力量。
(徐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