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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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63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2-02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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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

本院受理的(2020)内0207民初291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与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291号民事裁定书、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日

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

本院受理的(2020)内0207民初311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与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311号民事裁定书、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日

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

本院受理的(2020)内0207民初314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与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314号民事裁定书、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日

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

本院受理的(2020)内0207民初317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与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317号民事裁定书、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日

贾彪、刘喜斌、张明杰:

本院受理的(2020)内0207民初702号原告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贾彪、刘喜斌、张明杰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702号民事裁定书、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日

庄建军、高月凤、高伟、李玉莲、王红霞、高勇:

本院受理的(2020)内0207民初1863号原告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庄建军、高月凤、高伟、李玉莲、王红霞、高勇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1863号民事裁定书、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日

庄建军、高月凤、高伟、李玉莲、王红霞、高勇:

本院受理的(2020)内0207民初1866号原告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庄建军、高月凤、高伟、李玉莲、王红霞、高勇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1866号民事裁定书、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日

布赫:

本院受理的白光琴申请执行布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布赫投资的包头市石拐区第一中学北200米兴石达家园22号楼从东至四1-3单元和23号楼的房屋进行拍卖。现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评估报告、第一次拍卖裁定书。评仨报告文号为:万宝隆(蒙)(价)字第2020第05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第一次拍卖裁定价格:评估总价为12780107元,评估单价为1663.81元/平方米,降幅15%,一拍起拍价为10863090.95元,竞价增价幅度为30000元,保证金数额为1629464元。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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