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利民通讯员郭翼冉)近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王君来到沙圪堵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该起案件中,原告王某起诉被告李某偿还欠款5000元,被告辩称原告所说的5000元并不是欠款,而是原告给被告介绍工程,二人口头约定工程款结算后,被告给原告提成7000元。工程进行到一半时因资金问题停工,被告向原告借了15000元动工,加上提成7000元,写下22000元欠条。之后被告从拿到的部分工程款中偿还了原告欠款15000元,并给付提成2000元。基于对原告的信任,被告当时并没有收回欠条。工程完工后,剩余工程款迟迟没有着落,但原告一直向被告索要剩余欠款5000元。
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被告表示最多给付原告2000元,而且态度非常强硬,无奈之下,王君通过李某的女儿做说服工作,最终被告李某终于松了口,原、被告二人达成共识:被告李某偿还原告王某现金3500元后,原告王某撤诉。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被告李某当场微信转账给原告王某3500元,原告王某也当场撤了诉。一场小额诉讼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