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讯近年来,赤峰市元宝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全面突破。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纲要有力实施。全面深入做好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依法行政有序推进。一是形成高效实施体系。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制定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量化为44项具体任务,建立符合元宝山区实际的指标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列入党政班子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建立有效的督查考核体系。二是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元宝山区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科级干部任用重要指标之一。三是建立科学领导机制。贯彻区委、政府一把手及各部门、镇乡街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制度,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司法局为日常专门工作机构,政府各部门和镇乡街各司其职,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落实,社会参与“点线面”结合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完善职责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纵深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优化各领域审批流程,34个单位366个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落实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全区113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二是健全机制规范行政行为。落实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三是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三化”。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实行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四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成立镇乡街综合执法机构,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五是有效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接受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六是多元多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施“三调联动”,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机制,区、镇乡(街)和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当前及下一阶段,元宝山区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实现元宝山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整体推进。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