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闫利民 通讯员乌日汗)
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因被执行人刘某、萨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申请人吉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刘某、萨某,二被执行人均以双方已经离婚,应由对方偿还欠款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拒绝向法院提供实际住址。通过公安机关的布控反馈,干警在一家酒店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并将其拘传到法院,执行法官向其告知了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将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摄于法律的威严、执行干警的悉心劝导,刘某同意偿还所有欠款。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今后,鄂托克旗法院将继续加大强执力度,以实际行动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