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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59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1-25

杭锦旗人民检察院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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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尼讯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参加大会的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会上,同步表彰的全国文明单位名单中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荣登榜单,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依靠旗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在旗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的重视支持下,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的战略方针,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小院要有大作为”的定位,积极践行“忠诚公正争创一流”院训,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强化队伍团结拼搏向上的精气神,围绕地方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先后打造出了多项亮点工作,实现了检察工作和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深度融合,推进了检察工作更加有力地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

(武帅杰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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