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日前,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王福乐、王润枣、张瑞安、姜涛等4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以被告人王福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润枣、张瑞安、姜涛等32名被告人分别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12年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张小青、云宇杰等12名被告人分别以犯绑架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判处5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王福乐、王润枣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网罗张瑞安、姜涛等人以开设赌场的方式,扩大非法影响,不断招揽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王福乐、王润枣为组织、领导核心的,组织人数众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联系紧密、纪律严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在赌场上放贷、卖高价香烟、对地下赌场经营者及参赌人员实施绑架、抢劫、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手段聚敛钱财,通过强行入股参与地下赌场经营,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非法赌博行业,谋取不法利益。为笼络成员为己效力,王福乐、王润枣为成员免费提供毒品、食宿,并发放“工资”、奖励、支付报酬,形成了“以赌养毒、以毒控黑、以黑护利”的运作模式。该组织获取的非法利益,部分用于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部分用于维系该组织的生存和发展。
为树立非法权威和强势地位,该组织在形成、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绑架、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聚敛财富、称霸一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社会发展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起到的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肖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