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司法局出台15条实施意见探索智能监督途径提升公益诉讼质效交通事故涉巨额赔偿快速调解护生命安全东胜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开展“复苗工程”护航少年成长法院异地强制执行  伸张正义维护公平通报违法违纪案例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以案为鉴鸣警钟警示教育筑防线接受公众监督提高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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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50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1-10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包头市司法局出台15条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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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祯)为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包头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包头市司法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15条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包头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的法治保障机制;二、重点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落实;三、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到2020年底,包头市本级证明事项数量减少40%;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市、旗县区、乡镇(街道)、嘎查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12348内蒙古法网、4K智能机顶盒法律服务终端等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零距离普惠性、公益性法律服务;五、提高律师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推动民营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律师事务所与民营企业结对活动,推动优秀律师“一对一”担任民营企业法律顾问,持续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六、拓展公证服务市场主体的广度和深度。监督指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企业并购、招标投标、知识产权、拍卖、提存、抵押等公证业务;七、强化司法鉴定管理,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金融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等案件,提供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服务,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八、打造涉企法律援助新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受援门槛,实行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容缺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做到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九、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十、强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涉及企业的复议案件,快受理、快审理、快结案,一般案件由60日减少为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十一、推进商事纠纷仲裁工作。充分发挥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队伍“智库”和商会仲裁中心的作用,探索立案后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解,鼓励仲裁员在审理中多调少裁,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十二、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十三、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教育;十四、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将其列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主要内容;十五、推动法律服务业繁荣发展。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的思路,引导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打造一批知名法律服务机构,提升整体竞争力;引导法律服务机构特别是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实行差异化战略,根据业务骨干的业务专长、重点法律顾问单位的优势产业和在某一领域内的业务影响,培育、发展和形成本机构的特色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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