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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2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7-17

打造新媒体矩阵传递司法行政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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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积极响应中央提出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政务新媒体建设,通过采取建立司法宣传中心、创新新媒体宣传方式、与传统媒体无缝融合等工作举措,不断提高新媒体管理和应用水平,有效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的新闻宣传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司法厅先后开通了内外门户网站、12348微信公众号、12348内蒙古法网政务“头条号”、政务微博等,形成了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新媒体矩阵。

2015年4月24日,“法治内蒙古”微信公众号正式开通,全区12个盟市和部分旗县相继开通了官方微信。2017年9月30日,“法治内蒙古”微信公众号正式更名为“内蒙古掌上12348”。截至目前,“内蒙古掌上12348”微信粉丝关注量突破21万人,阅读总量达到3286000余人次。2018年6月26日,“内蒙古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内蒙古监狱微博账号、法治内蒙古微博账号因在2017年度全区重大主题联动宣传中表现优异,荣获“全区重大网上主题宣传最佳组织奖”。

2017年6月9日,司法厅开通了“12348内蒙古法网”头条号,并组织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12个盟市集体入驻“今日头条”客户端,建成以自治区司法厅政务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为骨干,以基层“两微一端”为重要补充的全区司法行政政务新媒体矩阵,有力拓宽了宣传渠道,促进了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和服务民生功能的有机融合。目前,“今日头条12348内蒙古法网”阅读总量达3215218人次。新媒体矩阵被评为“最具影响力头条号矩阵”。

成立司法宣传中心,打造大宣传格局。

司法厅把新媒体整合到统一的管理平台上,加大人力和设备的投入,制定新媒体运行管理制度,成立了“人员集中、装备先进、管理规范”的“司法宣传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引进专业的传媒公司,确保新媒体宣传更新及时,信息发布准确,运行流程高效,宣传效果震撼。

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提升宣传影响力。

一是平台之间资源共享。司法厅十分注重新媒体之间相互关联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信息矩阵推送。“内蒙古掌上12348”官方微信发布的稿件,自治区司法厅的“头条号12348内蒙古法网”、内外门户网站会同步发布,其他主流媒体及时转发,形成新媒体的矩阵效应。同时,建立通讯员制度,对于事关司法行政工作、树立司法行政形象的新媒体稿件,号召广大司法行政干警通过微信转发推送,最大限度扩大传播效应。

二是策划主题宣传。2018年,司法厅先后策划了“离监探亲”“宪法宣传”“法治乌兰牧骑”“学习枫桥经验”“司法鉴定改革”等一系列主题宣传,通过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宣传节奏,在多个新媒体同时推送,产生了集群和共振效应,最大限度地形成传播合力,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提高新闻发布时效。对于树立司法行政形象的正能量新闻,司法厅力求“精准、及时、传播快”,为此,司法厅形成了当天新闻当天发的运行机制,强化了新闻性、时效性宣传特点。

四是丰富发布内容。在内容设计上,自治区司法厅除了采取图片加文字的传统形式外,还编辑了网络视频新闻,制作了动画、微视频、漫画等适合新媒体传播的稿件,通过新媒体传播和扩散,提升了点击率。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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