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十八条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治安管控工作  确保辖区大局稳定看望慰问扶贫干部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教育整顿动真碰硬“晨训晚学”走深走实“爱上内蒙古”正能量网红孵化基地正式揭牌中国银行担当社会责任服务资助育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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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7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1-04

包头市公安局:十八条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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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祯)11月2日,包头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伟就包头市公安局对照一流标准便民惠企优化服务十八条新举措向社会进行了发布。

据张伟介绍,近年来,包头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先后出台《包头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事项便民利民三十条工作措施》和《包头市公安局关于服务群众、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措施》,简称“双30条”。“双30条”的制定实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受到自治区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孟凡利关于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短时间内将包头市打造成全国营商环境一流城市的指示精神,包头市公安机关又推出了《包头市公安局对照一流标准便民惠企优化服务最新十八条举措》,旨在以最大化放权、最简化监管、最优化服务,为打造包头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

记者在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包头市公安局最新推出的便民惠企优化服务十八条举措,让办事程序更简化、办事时间更缩减、办事效率更提高。一、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大厅和下放到所队。二、公安审批事项一枚公章对外。三、外来人员落户“零门槛”。四、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承诺可办。五、居住证办理立等可取。六、异地身份证办理再减时。七、拓宽保安资格证申领渠道。八、削减保安服务和培训许可证明材料。九、实行设立保安分公司“一站式”备案。十、缩减金融安防建设审批、验收时限。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防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工程验收分别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十一、在昆区少先路派出所、青山区幸福路派出所、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派出所、九原区知行路派出所增加部分出入境证件办理业务。十二、慎用机动车暂扣措施。十三、放宽货运车辆城区通行时空。对物流运输、建筑企业货运车辆在城区的通行区域和时间进一步放宽。十四、开展“一对一”涉企服务,建立常态化走访互动机制,提供预警、防范、法宣、安保、交管等服务。十五、优先查办涉企案件。十六、对涉企案件慎用强制措施。十七、在“包头24小时警局”增设“企业服务”板块。及时发布公安机关便民惠企措施,广泛获取市场主体需求和建议。十八、公安服务窗口全部建立群众评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包头市公安局将全力营造服务环境更优、政策环境更实、法治环境更公平、治安环境更稳定的营商环境,为服务包头经济发展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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