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贾鹏程)明知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更不具备驾驶出租车从事营运的资质,陕西省一男子为了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接一位朋友,不惜冒险跨省载客,不料,在其刚进入东胜区城区就被警方发现,不但朋友没有接到,反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10月13日17时10许,东胜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接到东胜公安02检查站通报,一辆陕K牌出租车驾驶员疑似无证驾驶,请求交管部门进一步核查。接到通报后,该大队民警立即赶到检查点。民警经现场核查发现,驾驶员马某未取得任何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经进一步核查得知,马某的籍贯为陕西省榆林市,其所驾驶的出租车的登记地也为陕西省榆林市。当日,他的朋友想从东胜区回榆林便与马某电话联系,让其前往东胜区接自己。马某明知自己无证却心存侥幸,驾驶一辆借用来的出租车从榆林出发。没想到,马某刚进入东胜城区,还没见着朋友的面,就被东胜区交警查获。警方根据有关法律之规定,最终对马某作出了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