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审务督察推动从严治院严查冒领补助行为整治司法作风问题法官释法明理审结担保案件制定庭审观摩机制全面提升审判质效送法入村屯  普法接地气举办专题培训  提高业务水平加大执行力度  助力“六稳”“六保”组建民商事快审团队提升简易案审判质效公开宣判涉恶案件  严惩犯罪彰显正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推动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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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6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1-03

法官释法明理审结担保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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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汉塔拉讯生活中一些人碍于情面,懵懂做了担保,殊不知,担保须担责,做保须谨慎,近日,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此类案件。

2016年,郭某向邮政储蓄银行贷款10万元,双方签订《小额贷款借款合同》。马某、任某作为保证人与邮政储蓄银行共同签订了《工资担保合同》,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后因借款人郭某去世,未按约定还款引起诉讼。法官在了解案情后,一再向马某、任某释法明理,讲清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不履行还款义务,很有可能会因这笔贷款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两人反复权衡后,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在两人偿还贷款后,原告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审结。(杨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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