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讯近日,巴彦淖尔市交管支队临河区交警大队执法小分队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小轿车可疑,便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询问,民警得知该车使用的是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属于套用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在民警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时,当事人有些紧张。通过警务综合系统查询,当事人悬挂的号牌没有信息,经询问得知,原来当事人挂的是自己以前车辆的号牌,新牌照刚领回来,还没有使用。
当事人对于自己套用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
(张璋刘子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