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日前,包头海关缉私分局立案侦办了1起涉嫌走私我国严格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新型毒品“蓝精灵”(氟硝西泮)案,在广州市番禺区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蓝精灵”191粒和用于分包销售用的模具3套。
据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今年4月下旬通过某微信代购群从日本购买两盒共计400粒“蓝精灵”,并以伪造品名走私方式由日本经香港中转邮寄至广州。王某某收货后,在某Q Q群内发布信息,将1盒“蓝精灵”邮寄转卖给包头市东河区袁某,后袁某因利用“蓝精灵”实施作案时被包头市东河区警方抓获。
经对王某某突审,其还供述了在今年1月和7月通过微信代购群分两次从日本共计购买4盒“蓝精灵”,并在国内网上销售的情况。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王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