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窦贵君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作出了简要介绍。
据介绍,日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落实有关学校安全的国家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健全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实施意见》指出,相关单位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学校保安队伍,着力建设安全校园环境,进一步健全警校合作机制,健全相关部门日常管理职责体系,构建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有效机制,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广泛参与的学生安全保护网络。
(王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