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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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0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9-25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李瑞、丁战军、薛凡: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锦后旗支行与李瑞、丁战军、薛凡、薛瑞、杨全才、李大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826民初4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三道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田亚琴:

本院受理原告李秀英诉被告田亚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203民初28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王玉成:

本院受理原告王海霞与被告王玉成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502民初45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原告王海霞与被告王玉成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王海霞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南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李春:

本院受理原告吕智勇与被告李春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125民初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在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文泉:

本院受理原告包格根哈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2222民初16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准予原告包格根哈斯与被告包文泉离婚。二、婚生女包娜娜(2005年11月4日出生)由原告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高力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曹盖(又名陈玉洪):

本院受理原告张相功与被告曹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826民初2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曹盖欠原告张相功借款548200元及利息(借款10万元利息从2014年1月3日起、借款425000元利息从2014年1月14日起、借款23200元利息从2014年1月15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二、驳回原告张相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82元,由被告曹盖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内0826民初21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亢春亮:

本院受理原告郝瑞军与被告亢春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207民初123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侯智慧、刘嘉诚、刘晋鲁、林白玉、包头市福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草原牧歌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头市九原立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侯智慧、刘嘉诚、刘晋鲁、林白玉、包头市福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草原牧歌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10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郭玉祥、张玉连、张有斌、李玉英、蔺海彪、王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科技支行诉被告郭玉祥、张玉连、张有斌、李玉英、蔺海彪、王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6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冀秀莲: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繁荣支行诉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冀秀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2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诉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冀秀莲: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繁荣支行诉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冀秀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佳通二手车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宁: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诉被告包头市佳通二手车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冀秀莲: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诉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冀秀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冀秀莲: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诉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冀秀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佳通二手车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宁: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诉被告包头市佳通二手车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佳通二手车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宁: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诉被告包头市佳通二手车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佳通二手车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宁: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诉被告包头市佳通二手车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佳通二手车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宁: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诉被告包头市佳通二手车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3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佳通二手车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宁: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诉被告包头市佳通二手车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诉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诉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3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诉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诉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武来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冀秀莲: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繁荣支行诉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冀秀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3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冀秀莲: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繁荣支行诉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冀秀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3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冀秀莲: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繁荣支行诉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冀秀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冀秀莲: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繁荣支行诉被告包头市路丰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冀秀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07民初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陈海龙:

本院受理原告代石磊诉被告王双月、被告内蒙古玺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不在户籍所在地,也无其他联系方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贵院依法判决确认原告代石磊与被告王双月、陈海龙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2、请求贵院依法判决被告内蒙古玺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原告代石磊办理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登记;3、请求贵院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郭银柱:

本院受理逯万军与你、王和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23民初21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郭银柱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逯万军支付租赁费5万元;二、驳回原告逯万军要求被告王和平承担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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