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讯日前,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利用两天时间,公开开庭审理了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政委姜希明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姜希明于2012年至2018年在担任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政委期间与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吕某(另案处理)关系密切,多次利用职权包庇吕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违法行为。同时,指控被告人姜希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了完成上级办案任务滥用职权,违法办案多起。公诉机关列举了被告人姜希明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等11起犯罪事实,并向法庭出示证据。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法庭调查对涉案证据组织举证、质证,确保被告人、辩护人充分答辩,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该案将择期宣判。 (周姗姗)